榆林市乡镇卫生院甲级认定工作结束
为了充分发挥农村卫生资源效益,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提高其服务能力,有效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顺利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按照省卫生厅要求,7月24日—8月15日,市卫生局抽调医疗、护理、财会等有关专家,分三个考核组,对全市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甲级认定和乙级抽查复核。
这次共抽查考核乡镇卫生院99所,其中各县区申报甲级卫生院75所,抽查复核乙级卫生院24所。对照《榆林市甲级乡镇卫生院考核认定评分标准》,考评的75个拟甲级卫生院中,有3个分值在900分以上,占4%,18个在800以上,占24%,43个在700分以上,占57%,11个在600以上,占15% 。在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乡镇卫生院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条件后,共认定甲级卫生院68所。抽查的24个乙级卫生院,基本符合乙级认定标准。
从这次考核来看,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卫生厅的支持指导下,在建设项目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带动下,经过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全市乡镇卫生院取得长足发展,院容院貌焕然一新,医疗设备得到添充更新,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好转,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中的枢纽作用得到大大增强。但是,由于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基础差、底子薄,乡镇卫生院程度不同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整改解决,具体表现在: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软件资料缺乏,无发展规划、培训计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无传染病、地方病分析报告和医疗质量信息统计报表等;医疗、护理操作不规范,乱用激素、抗生素,病历、处方书写不规范;科室设置不规范,用药不合理;急救能力差,多数卫生院不能开展外科、产科、五官科;部分医疗设备闲置;缺乏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开展不够;部分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没有明细帐,设备无专人管理,无档案;个别卫生院无正规购药发票,药品差价大于15%;一些乡卫生院会计出纳不分设,白条子入帐,内部控制不健全,不按时记帐、结帐,无结余,分光吃净;有的卫生院院内卫生状况差,消防设施差,水暖电后勤供应不上等。
希望各县区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存在的这些问题,能够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加快达标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确保新农合制度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