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2008年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中期检查
2008年是我市执行《榆林市“十一五”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的第三年,根据市地病办与各县区和市本级专业防治所签订的《2008年地方病防治防治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掌握2008年各县区及市本级业务单位承担的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全年任务按期完成,市地病办决定在各县半年总结的基础上,以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组织人员实施中期检查。
7月10日市地病办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对2008年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榆地办发【2008】18号)文件,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范围、填写的表格等有关事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市卫生局、市地病办组织抽调防治专业人员,从7月21日至8月1日,利用6天时间,分3组,对12县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及病人等方式,主要查看了:一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地方病项目进展情况;《2008年榆林市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2008年榆林市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08年榆林市鼠疫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所有项目具体执行情况、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二是省、市级补助地方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按照2008年市地病办与各县区和市本级专业单位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省、市补助地方病防治项目,检查项目开展情况、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地方病防治示范经验推广情况,包括项目启动、人员培训、资金筹集、工作进展等情况。三是县级地方病防治经费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年度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和下达到位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对检查情况给予各县反馈,对县区好的做法给予了表扬,对部分县资金落实不到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