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对我市卫生统计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
11月10日-13日,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虢玲霞一行4人,在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我市的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等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按照“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陕卫统办发【2008】158号)和“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陕卫统发【2008】365号)文件要求,这次检查按照机构数的2%进行抽查。对市二院、市中医院、神木县医院、神木县妇保站、神东医院、大柳塔镇卫生院、敏盖兔村卫生室、单家滩村卫生室、神木镇中心卫生院、王渠村卫生室、王庄村卫生室、绥德县医院、绥德县中医院、绥德县妇保院、张家砭乡卫生院、刑家塬村卫生室、张家砭村卫生室、石家湾乡卫生院、徐家坪村卫生室和赵屯村卫生室的医院综合统计、传染病网络直报、死因直报、妇幼年报等各类统计数据进行了执法检查。每到一处,专家们总要认真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细致查看有关文件资料、规章制度、统计年报、门诊住院日志、原始数据、ICD编码,详细了解医院综合统计、传染病直报和妇幼卫生情况,耐心讲解统计制度、传染病直报内容和时限、妇幼卫生报表的新内容和新方法等。同时针对各单位在原始数据的收集、ICD编码的方法、传染病报告的制度、死因报告卡的填报方法和妇幼卫生报表的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一些具体指导意见。
在这次检查中,省卫生厅执法检查组对我市的卫生统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我市的卫生统计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专家们详细分析和指出了我市目前卫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讲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按照卫生统计手册中要求的方法,统一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各类原始数据报表,便于原始数据的收集和管理;二是加强ICD编码的学习和培训,更新软件数据库解决ICD编码问题;三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要及时更新变更内容;四是死因报告卡的漏报、围产儿及死胎的漏报比较严重,建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能避免漏报的发生;五是各单位的统计分析和统计汇编工作应加强,便于领导作出决策,这方面榆林市中医院做的比较好,应在全市进行推广。六是要继续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