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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08-6-18 17:50:38 新闻来源: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榆林电视台“点击榆林”栏目所提到的医疗机构乱收费、黑诊所无证行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要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学习5月8日榆林电视台“点击榆林”栏目实况录像,特别是栏目提到的榆阳、米脂、横山、靖边等县区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现象和群众代表点评员提出的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差、药价虚高等问题。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堵塞漏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四是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五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或夸大宣传医疗广告行为。六是严厉打击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七是查处为不具备“设置标准”的机构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5月10日-15日,制定工作计划;5月16日-8月10日,全面展开专项整治活动;8月11日-15日,总结上报。市上将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督导检查。
  四、几点要求
  1、真抓实干,落实责任。
  各县区卫生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范自身服务行为。
  2、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增强专项行动工作合力。
  3、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4、加大稽查力度,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5、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6、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市卫生局联系人:     韩海军
电话: 0912-3893915   邮箱:yulinweisheng@163.com
市卫生监督所:   韦涛    电话: 0912-8103945
附件:榆林市卫生局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榆林市卫生局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振国
  成  员: 李瑞庆    马泽林    王东林    
  吴生玉    张建利    苏  秦  
  李  健      韩海军    韦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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