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局长崔志杰
(2006年8月18日)
同志们:
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阶段性总结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今天下午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虽然只有一天时间,但是会议内容丰富,开得紧凑,效果很好,达到了预期目的,这将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这次会议得到了定边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卫生局、农合办、阳光电力大酒店都做了大量后勤保障工作,有效地保证了会议召开。在此,请允许我再次代表市卫生局和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同志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上,大家到定边县合疗办、县医院、城关镇卫生院等单位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张振武副县长代表定边县委、县政府致了欢迎辞;四个试点县作了工作汇报,也介绍了一些很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余凤兰副局长作试点工作报告,总结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试点工作,对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大家一定要尽快将这次会议精神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特别是2007年拟扩大的四个县区要让党委、政府领导了解、重视和支持新农合工作,并在全县区范围内尽快行动起来,形成重视新农合工作,积极开展新农合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局面。于9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情况书面汇报市卫生局。
借此机会,下面,我就新农合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树立政治使命感,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艰巨性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高度出发,为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试点实践表明,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利于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因而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农村工作的发展。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委、政府交给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使命,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
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搞好试点工作的必要性。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执政为民指导思想的树立,涉及千家万户农民传统观念的转变,涉及政府多部门的协调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建设。由于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加之农村合作医疗几起几落的历史影响,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因此,只有通过试点进行探索和实践,才能摸清路子,积累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行奠定坚实基础。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新型合作医疗要完善试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确保健康发展,造福亿万农民群众。吴仪副总理特别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对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也要通过这次会议,充分认识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扎实稳妥地抓好试点的各项工作。
二、抓住重点,扎实工作,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顺利平稳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个新鲜事物。我认为,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抓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真正深入民心,受农民欢迎和拥护,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目的、内容和作用等方面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好相关职责。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窗(栏)、公开信、宣传车、标语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好处讲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重典型引导,通过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一个行政村至少应刷写1条固定标语,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而顺利推进这项工作。
2、抓筹资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关键,没有一个有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一句空话。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对每位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40元。农民个人筹集部分,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乡镇一次性筹齐,上划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各试点县要积极探索建立稳定、便捷、低耗、高效的筹资机制,可以尝试村民代表大会议决制、家庭健康储蓄、滚动筹资等多种形式,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做好2007年的筹资工作,保证参合率持续上升。2007年扩大试点县要将农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依靠县、乡两级政府,认真落实领导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责任制,动员各村(居)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党员及乡村医生要积极踊跃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为群众作出表率。
3、抓管理
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搞好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确保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县合疗办要定期向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费收支和医药费补助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充分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要坚持定期对全县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要最大限度考虑农民就医方便,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凡合法医疗机构,无论国有或民营,只要能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的各项政策要求,具备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方便农民就近就医,原则上都具备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 要打破垄断,形成有序竞争态势。
4、抓服务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仅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也是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巩固和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切实抓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证和人员管理,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制度,促使各项工作逐步转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改善办医条件,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整体服务功能,简化服务流程,自觉遵守诊疗项目和用药规定,做到用药、检查、治疗、收费“四合理、四透明”,做到诊疗服务细心、热心、耐心、诚心;要及时公布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让利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要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要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农民负担;要坚决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农村医药市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做好服务工作,本着“严格审核、快速高效、简化手续、方便操作”的原则,制订合理、方便、快捷的结报程序,精心设计费用结报流程,加强对各结报环节的管理,按规定及时为农民办理医疗报销手续,提高结报效率,避免出现农民为了报销医疗费而到处跑,甚至花费超过药费的现象。
5、抓救助
要同步建立贫困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社会救助对象,其个人每人每年应缴纳的10元资金,要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陕民发〔2004〕56号),实行医疗救助,不再向其筹集合作医疗资金,由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给予救助,使救助对象也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部报销待遇,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的基本医疗需求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捐赠、慈善捐款参与贫困医疗救助的新路子,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切实保护好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
三、在试点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件大好事,同时也是一件难事、复杂事,办好很不容易。根据我市试点县的摸索实践和省内外一些地方的经验,在运行工作中还应注意和把握以下几点:
1、 关于健康体检
在合疗试点工作中, 健康体检容易出现问题。贵州省徒手检查,只听心、肺,每人体检费用高达13元,套取合疗资金,被媒体暴光和卫生部通报批评,有关人员受到严厉处罚。因此,我们必须对健康体检给予重视。如果,开展健康体检,就要有计划地安排,要求乡镇卫生院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搞,不能让农民感觉是糊弄人,是套取合疗资金。应该对重点人员进行体检,每年每家推荐一人,或老人,或妇女,或儿童。体检时应至少做一项检查,或B超,或拍片,或心电,或化验等。每人体检费用不能过高。要保留好体检原始凭据。开展健康体检是为了扩大群众受益面,为下一年度合疗资金筹集打好基础,应于筹资前进行,最好是在9-10份。
2、关于门诊慢性病报销
各试点县要积极开展门诊慢性病报销。否则,会伤害一批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开展门诊慢性病报销,要严格病种概念,合理确定病种。如慢性胃炎纳入慢病报销就应十分慎重。慢病补偿比例应与住院补偿比例相当。门诊慢病应在年底一次性报销。报销时一定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人情,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套取合疗资金,造成合疗资金浪费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3、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第一,以补助大病医疗费用为主,主要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小病产生的不影响农民正常生活的医疗费用应不在新合疗的作用范围。第二,国家拿大头,农民少量缴费。也就是农民看病,公家买单。第三,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加基金的稳定性。第四,低水平、广覆盖。只能缓解矛盾,并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唯一措施。
4、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的关系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项工作中,政府主要是保证投入,发挥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作用。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体,也是受益者。我们必须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扎实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让更多群众明白参与合作医疗的好处,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合作医疗中来。但同时也要明白,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耐心给群众讲清道理,让群众从思想上理解、心理上接受,千方百计扩大覆盖范围,新型合作医疗才更有基础、更有实力。如果没有一定的参与率和覆盖面,这项制度就失去了推行的意义。
5、要采取鼓励引导农民就近就医的政策
新合疗仍然是一种低水平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合疗基金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医疗费用的需求。可以通过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设定不同的个人自付段、报销比例,利用经济利益导向调节和引导农民根据病情、病种合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但按照省农合办要求,起付线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乡镇卫生院应在80—100元,县级医院应在200—400元,市级医院800元左右,省级医院1500元左右,省外医院2500元左右;封顶线每户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万元。同时从医疗效果、医疗安全和尊重农民权益考虑,应充分尊重参合农民就诊择院的意愿和自主权。各县区应取消对参合农民患者实行逐级转诊转院审批制度,使合疗工作能够健康顺利推进。
6、要使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新合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样,是一项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的具体政策,与医疗卫生单位收入多少、生存发展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研究设计实施方案,制定合疗工作制度以及运行程序的各个环节,都要以方便农民、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受医疗机构利益左右,更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
同志们,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民工程。这次会后,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政治使命感,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艰巨性,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确保出色地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和准备进入试点县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在全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开创农村卫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