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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局举办全市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班
2008-8-14 10:10:57 新闻来源:

 

517-18日,榆林市卫生局举办了全市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班。横山、子洲、米脂、佳县、清涧、吴堡六县合疗办负责人、经办人员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合疗科长,以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成员等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卫生局副局长余凤兰同志出席培训班并作了重要讲话。

培训班上,神木县政协副主席、县医院院长麻保玉和市卫生局基妇科、神木县合疗办的五位同志,分别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概念、政策、组织监管、基线调查、方案设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详细讲解。这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为我市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试点县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培训结束时,市卫生局余凤兰副局长作了重要总结讲话:一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要意义。二要继续加强新农合政策知识学习培训。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四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五要加强试点工作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报销“直通车”;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要最大限度考虑农民就医方便;加强合疗基金运行监管。今后凡涉及合疗资金分配调整的微调(修改、补充)方案,试点县必须报市卫生局审批,省合疗办同意后方可实施。各项管理制度也必须报市卫生局备案。六要大力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七要积极开展门诊慢性病报销。八要逐步完善监督体系建设。要加强组织、行业和社会三重监督。特别要落实村级公示。九要确保试点工作61如期启动。十要做好信息报表统计工作。最后,余凤兰副局长强调,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合疗战线的同志必须要有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做法,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确保出色地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为在全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榆林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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