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学校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陕卫办监发〔2010〕57号)精神,市卫生局决定开展全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依据及范围
(一)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2.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
(三)范围。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直管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各县区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各县区均为5所中小学校。(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应占检查学校数的50%以上。)
二、检查时间
5-10月,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11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11月5日前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含电子版)。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省卫生监督所及市卫生局疾控法监科。(数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4-5月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2009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疾控法监科 联系人: 郄礼要
电话:0912-3893915
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科 联系人:郑振军
电话:3537285 传 真:3537275
电子邮箱:1069760740@qq.com
附表:1.2010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2.2010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