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 卫生概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行政许可 | 人事信息 | 统计信息 | 下载中心 | OA办公系统
业务服务
 综合管理  人事管理
 医政管理  财务规划
 执法监督  疾病控制
 中医中药  妇幼社区
 地病防治  血液管理
 纪检监察  爱国卫生
 机关党建  统计信息
卫生专题
   首页>>业务服务>>医政管理>>新闻内容
关于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上报备案工作紧急通知
2010-4-7 10:24:28 新闻来源:

关于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合同上报备案工作紧急通知

 

各县()卫生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201042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启动大会精神,请各县(区)卫生局按照《榆林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确定药品统一配送企业的通知》(榆药三统一办发【20106号)、《榆林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基层医疗药品统一配送区域划分的通知》(榆药三统一办发【20107号)规定,积极组织配送企业与辖区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尽快签订配送合同,并按照要求于415日前报我局备案。

特此通知

 

 

一O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榆林市卫生局  技术支持:陕西省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榆林市政府 邮编:719000 电话:0912-3891735 邮箱:
备案号:陕ICP备:05011135     陕卫网审:2010 第0079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